网站导航   4000-006-150  
小站教育
GMAT成绩单完美解读
学生选择在小站备考:30天 526411名,今日申请3994人    备考咨询 >>

GMAT备考树立自信不妨多订几个小目标 6条经典备考建议助你提分

2017年10月18日14:55 来源:小站整理
参与(1) 阅读(3592)
摘要:刚开始备考GMAT时,许多考生都会心怀壮志想要努力冲刺高分。但在漫长备考过程中,斗志被逐渐消磨最后半途而废的也不再少数。如何才能坚持长期备考,始终保持较高的学习热情和积极的学习态度?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延长备考新鲜感的几条经典备考建议。

对于GMAT考生来说,学会合理安排备考时间,规划复习计划非常重用。由于考GMAT的同学基本都是为了出国,而除了考试外,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准备申请材料办理各类手续,因此合理安排GMAT备考时间,就成了重中之重。那么考生应该如何安排复习计划呢,下面就给大家一些建议。

GMAT备考树立自信不妨多订几个小目标 6条经典备考建议助你提分图1

每周制定短期目标

备考需要长期计划,但也要有短期目标,建议大家以周为单位制定学习目标,每周检查进度,实时进行调整,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提高学习效率,完成短期目标会给人持续的成就感和达成感,在长期备考中持续保持学习进步的兴趣和热情,有助于最终完成学习目标,做好充分准备。

了解自己的学习习惯

考生要了解自己的学习习惯。每个人的学习习惯都各不相同,考生要对自己有充分了解,并根据自己的习惯制定学习备考计划,比如如果觉得自己的记性不好,就可以随时携带一个笔记本用来记录一些重要信息。如果作息不太规律,就应该想办法调整作息时间,根据时间段来安排学习时间,只有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案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出学习效果。

复习时间要多过学习时间

如果学了一个小时的新内容,那么请用两个小时来复习。这条听上去简单,但是非常重要,也很是容易被忽略掉的。无论你是在制定计划还是真正执行的时候,都应该牢记。GMAT考试需要学习的内容有很多,在学会新的知识和内容后要花更多的时间去巩固和加深印象,把新内容转化为自己的东西,而这个反复记忆的过程是必不可少的。所以复习时间要多过学习时间。

从难度大的内容入手

GMAT备考,由于考试覆盖面比较广,涵盖语文、数学、写作和综合推理等多个方面的内容,所以建议大家从难度大的内容入手,这个难度因人而异,有些同学数学不行,那就先从数学开始准备;不少同学单词较弱,那么可以先背单词。总之,GMAT备考应该学会迎难而上,而不是觉得困难就放到最后。先解决难度大的部分,能给人一种成就感,对于长时间的备考复习会有很好的激励鼓舞作用。

避免长时间学习

很多人喜欢把时间集中在一起进行长时间的学习,经常就是四五个小时,其实这种做法效率并不高。因为人的精神和集中力都有限,想要持续的专注在同一项内容的学习上本身就不太容易,而随着时间的延长,学习效率只会越来越低。所以一般来说,建议大家连续学习的时间不要超过3个小时,如果实在不得不长时间学习,中间也应该每隔1小时就安排5-10分钟的休息调整时间,劳逸结合才能把学习效率发挥出来。

学会利用碎片时间

所谓碎片时间,一般是指在等待中浪费的时间。比如等公交车、等下一节课、等人的这些等待的时间,看似不起眼,但实际上加起来还是是很可观的。只是因为它们单独时间都比较短,所以容易被大家忽视掉。其实5分钟也可以做很多的事情,比如说温习随身的单词卡片,复习学过的内容等等。

关于备考GMAT规划复习计划的建议,就和大家分享上述这些内容,GMAT备考对于大家来说也许会很辛苦,但还是应该贵在坚持,大家在学习中可以参考上述建议,完善自己的学习计划。祝大家都能顺利通过GMAT考试,取得满意的成绩。

特别申明:本文内容来源网络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contactus@zhan.com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
GMAT备考资料免费领取

免费领取
看完仍有疑问?想要更详细的答案?
备考问题一键咨询提分方案
获取专业解答

相关文章

2016年GMAT考试题型和解题策略完全汇总 GMAT和GRE哪个更难?4个方面详细解答 2016年GMAT考试各项收费完全汇总介绍之官方收费篇 揭秘GMAT考试成绩不为人知的3个秘密 【2016GMAT备考】报名培训班利弊彻底分析 考生怎样在GMAT考场上完全发挥实力?3大技巧讲解 GMAT考场必备的5个细节小贴士分享 GMAT考场上紧张怎么办?4种实用应对技巧来帮忙

专题推荐

日排行
周排行
版权申明| 隐私保护| 意见反馈| 联系我们| 关于我们| 网站地图| 最新资讯
© 2011-2024 ZHAN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沪ICP备13042692号-23 举报电话:4000-006-150
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658号
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沪B2-20180682